湯家驊倡特首可委「特務警察」
【明報專訊】有傳政府研究動用《緊急情G規例條例》(下稱緊急法),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說對此有保留,稱緊急法在憲法上無問題,但非政治上無問題,做法或威脅國際社會對一國兩制的可信度,需審慎處理。他提到《公安條例》可勒令不可在重要公眾設施作出妨礙主要樞紐的示威行為,條例也容許特首委任一些處理特別事務的人成為「特務警察」,處理文書、檢控及搜證等工作。
至於政府可否委任內地公安任「特務警察」,湯家驊昨晨在港台節目《千禧年代》說,條例無列明只能委任本地人為特務警察,但看不到有什麼工作適宜讓內地人做,並指可由海關、民安隊等紀律部隊輔助警方的工作。
民間提出的訴求包括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湯家驊則提倡成立「真相與和解委員會」,認為政府可考慮不同模式,包括有人作供、民間討論等。他又說特赦不可違反法治原則,必須經過司法程序,若特赦對社會和解有幫助,可以考慮。他相信只要不再出現暴力行為,社會有和解氣氛,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的訴求也會有迴旋空間。
涂謹申斥引用殖民舊法荒謬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涂謹申說,容許委任特務警察是很久以前殖民地年代使用的法例,若在現代社會引用,是一個很荒謬的做法,質疑湯家驊作為特首顧問,尋找政府可用的舊法例,是荒謬的建議。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