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71歲退休警長涉於2007至2011年馬季期間,非法收受外圍足球及賽馬賭注,並連同4名親友及下屬,使用銀行戶口洗黑錢逾億元。退休警長早前承認洗黑錢和收受賭注共8罪,4名親友及下屬不認罪受審,昨在區域法院被裁定5項洗黑錢罪成,5人還押至8月29日判刑。 被告依次為退休警長蘇永耀(71歲)、首被告胞弟蘇永華(66歲)、侄子蘇國忠(47歲)、「舅仔」盧志強(60歲)、前下屬曾國偉(62歲)。法官下令5人還押候判,索取背景報告。 官:被告應知借戶口涉洗錢 法官裁決時表示,任職的士司機多年的次被告有不少人生閱歷,「具都市生存智慧」,即使因兄弟情誼決定借出戶口,亦「只會是一兩天的事」,而非長期借出。另外,第3至5被告辯稱相信首被告想做生意,惟他們可憑金額大小或交易次數,洞悉首被告並非從事正當生意;曾任警員的第5被告應更容易察覺首被告洗黑錢,故裁定4名被告合共5項洗黑錢罪名成立。 求情稱顧家男令妻女捲案 首被告代表律師求情稱,首被告1965年加入警隊,至1994年退休,此後曾生意失敗,終沉迷賭博並於2007年起「鋌而走險」犯法。首被告本「很顧家」,但本案令其妻女捲入刑事案件,令家人對被告「信任跌到近乎無」,盼盡快完成刑期,和家人修補關係。 案情指稱,警方於2011年中發現5名被告戶口紀錄異常,尤其於馬季結算日。警方7月突擊西灣河太安樓某單位,當時首被告正收看賽馬,並當場檢獲賽馬和球賽投注紀錄,及數個銀行戶口的存摺及提款卡,並在被告的手機sim卡起出12段涉及賭注錄音。警方調查7個涉案戶口,兩個為首被告持有。 【案件編號:DCCC 275/18】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