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曾因爆竊罪入獄的前警員,出獄3個月後又犯事,利用陌生人的身分證到銀行提款,盜去約657萬元,他上周承認3項串謀盜竊及2項盜竊罪,昨被判囚3年10個月。 涉危險駕駛案被辭退 62歲的被告陳榮佳,曾任職警員,因牽涉一宗危險駕駛案被辭退,其後染上賭癮,早年因爆竊入獄,患有高血壓及糖尿病等疾病。 法官判刑時表示,被告雖然並非案件主腦,但扮演主要角色,案件有預謀,案情嚴重,亦損害到銀行體系,故須判處阻嚇刑罰。法官又稱,被告染上賭癮應主動尋求協助,而非犯事藉口,但考慮被告及早認罪,決定判處被告監禁46月。 官:嗜賭應求助 非犯事藉口 案情指出,被告聲稱在深圳賭錢,欠下30萬元,然而因無力償還,稱受兩名內地人指使,利用3名陌生人的身分證到銀行提款,盜去他們共約657萬元。 【案件編號:DCCC 11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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