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多倫多士巴丹拿地鐵線北上新增線路上的Pioneer Village地鐵站﹐投入使用已超過一年多,但圍繞該地鐵站的法律糾紛不斷,承擔地鐵站興建工程的建築公司Walsh Construction﹐指控多倫多公車局違反合約等多項罪名,並尋求2.188億元的經濟賠償。
不過,多倫多公車局除了以工程延誤為由﹐向Walsh Construction提出反訴之外,還控告承擔Pioneer Village地鐵站設計工作的顧問公司Spadina Group Associates﹐違反合約,並尋求1,000萬元的經濟賠償。
士巴丹拿地鐵線北上新增線路長8.6公里,沿途總共有6個地鐵站,多倫多公車局將興建6個地鐵站的工程外判給不同的建築公司。
在2011年,以芝加哥為基地的一間建築公司的加拿大分公司Walsh Construction獲得了總金額達1.659億元的合約﹐來興建Pioneer Village地鐵站。
根據原定的計劃,Walsh應在2014年11月5日之前完成興建工程,但該公司直至2017年6月15日才竣工,較原定的完工日期推遲了953天。
根據Walsh在2017年向法庭提交的申索陳述書,該公司將完工日期的延誤歸咎於多倫多公車局,指公車局提供了「不完全、不一致、不可建造和不協調的設計方案。」
Walsh聲稱,設計方案有如此多的缺陷,以致在整個興建過程中,他們需要進行超過3,100項修改,其中的很多修改包括了針對同一設計方案的多次修改。
Walsh還指控多倫多公車局對興建Pioneer Village地鐵站的合約﹐進行了445次修改,但拒絕就增加的開支向該公司提供補償。
Walsh還聲稱,該公司無法準時完成一些工程,歸咎於多倫多公車局管理項目不善,未能確保其他承包商按照原定的日期完成相關的工作,以致該公司的施工人員無法進入建築工地。
Walsh在上述申索陳述書中舉例說,在2014年,多倫多公車局更改了Pioneer Village地鐵站的巴士終點站的佈局,但在當時,巴士終點站正在施工,迫使該公司將原先的工程拆除並重新施工。
多倫多公車局在2018年1月向法庭提交的辯護書中承認,公車局對工程延誤411天負責,並聲稱公車局已就上述延誤向Walsh付款。公車局還辯稱,Walsh應被禁止就上述延誤411天尋求進一步的賠償。
多倫多公車局在辯護書中指出,Walsh的指控是毫無根據的,也沒有法律依據。公車局還指控Walsh「不準備或不能夠根據合約的要求施工」,並且「從一開始就落後於原定的日程」。
Walsh在向法庭提交的申索陳述書中,還就該公司指控公車局向其提供有缺陷的設計方案提供了佐證,指公車局已控告顧問公司Spadina Group Associates,後者負責Pioneer Village地鐵站的設計工作。
根據公車局向Spadina Group Associates發出的起訴書,公車局指控後者違反合約的條款,未能以必要的技術水平來提供沒有錯誤的設計方案,並符合建築條例和多倫多公車局的設計手冊。
公車局向Spadina Group Associates尋求1,000萬元的賠償,後者獲得總金額達1,500萬元的合約來設計Pioneer Village地鐵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