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政府1981年開始實施「鄉村擴展區」計劃,旨在更妥善規劃鄉村發展,以及回應沒私人土地的原居民住屋需要,讓他們申請以私人協約方式在官地建丁屋。政府會負責鄉村擴展區範圍的收地工作,並提供基礎建設。但自1999年起,政府以檢討丁屋政策為由,暫緩當時約10個鄉村擴展區工程。 鄉議局2002年向政府交意見書,指政府過往多年在新界發展,村民飽受無地建屋之苦,要求將檢討丁屋政策與推行鄉村擴展區計劃獨立處理,恢復鄉村擴展區。 2006年,當時的房屋及規劃地政局曾提議,在兩個已完成收地的鄉村擴展區,即沙田「排頭和上禾輋」、元朗蝦尾新村發展「丁廈」,估計最多可分別發展約900個及1100個700平方呎單位,但計劃最終未有實行。土地供應專責小組曾討論「鄉村式發展」用地發展潛力。發展局當時稱,政府多年來共發展了36個鄉村擴展區,提供約2000幅丁屋用地,當中批出近1800宗丁屋批約。 發展局回覆稱,地政總署接獲丁屋申請時,包括兩個已解凍鄉村擴展區(即西貢孟公屋、沙田小瀝源)內私人土地上興建丁屋的申請,會按適用程序處理和審批,包括核實申請人的原居村民身分、核實土地業權、申請地點是否符合規劃及地政因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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