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任職金融經紀的23歲單親母,未婚產子後稱工作忙碌,無暇照顧幼子並交付託管。保母及男童外婆前年都發現1歲多男童傷痕纍纍,但被告一直不願帶兒子就診。兩個月後男童傷患處腫脹,被告始帶往求醫,院方相信男童部分傷勢因大人用力拉動造成。單親母早前承認一項虐兒罪,昨在東區裁判法院判15個月感化令。 辯方求情稱,感化官報告指被告有悔意,願接受感化,被告母親及後父亦願意支持。裁判官因應感化官建議,判被告15個月感化令。 案情指出,李姓被告前年4月因工作忙碌,交幼子X予保母託管。保母發現X受傷,促被告攜子求醫,惟被告沒有理會,並以不同藉口拒絕接回X。 同年6月,X的外婆發現孫兒手臂腫脹,強烈要求被告攜子求醫。院方發現男童前臂骨折、雙眼結膜出血、會陰及面頰有損傷,懷疑有人虐兒及報警。被告於警誡下稱其子傷勢因跌倒或貓抓,承認疏忽,病理學家稱X的部分傷勢似乎由他人頁芊A骨折因他人用力拉動。 【案件編號:ESCC2960/2018】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