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懲教署囚犯投訴機制近年為人詬病,被指「自己人查自己人」,處理投訴的調查組成員均由署長委任,近年不乏個案指在獄中欲投訴時遭職員阻撓。若囚犯不滿投訴結果,目前機制是由懲教署副署長當主席的「上訴委員會」處理上訴,有該會成員稱不認同投訴制度失效。 本身是律師的許宗盛是上訴委員會成員。他說,該會每年收到約10多宗投訴轉交個案,每宗由4成員跟進,18名委員輪流負責,平均每人每年接觸2至3宗個案。對於近年囚犯指投訴困難,許說「我的層面未必看到(這些問題)」,並稱曾以太平紳士身分巡視院所,偶有囚犯舉手,惟僅是反映與院所管治無關的問題。對於懲教署被指「自己人查自己人」,他認為現時制度「緊密」,「相信制度上,資深人員不會包庇前線」,質疑「為何要冒咁大風險講大話?包庇同事為乜?」 另一委員、商人鄭錦鐘說「絕對不認同」外界批評指囚犯投訴制度失效,認為外界批評源於「不了解」既有投訴渠道。對於有釋囚指獄中氣氛「高壓」而不敢申訴,鄭指「他們心態有問題,明明有很多機會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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