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釋囚陳先生(化名)投訴前年在白沙灣懲教所服刑時,任職廚工長達4個月全無休假,疑遭人偽造放假紀錄。陳自去年10月22日投訴以來,懲教署調查19周仍未有結果,陳上周五(22日)報警,警員稱要先查詢懲教署。 懲教署回應指不評論個別個案,會按機制於18周內完成調查,交投訴委員會審核。署方又稱,現時其他執法機構接獲市民報案時,毋須向懲教署通報。 稱警長說「要問懲教」決定受理否 警方指出,上周五接獲一男子報案,指2017年於一院所服刑時被人不公平對待,及懷疑有人偽造其放假紀錄,案件列「求警調查」,由西區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強調每宗報案按既定程序處理。 陳說,上周五到赤柱警署報案時,警員回覆說要請示上級,一名警長其後指陳已向懲教署投訴,「(警方)唔一定受理」,並指警長稱「警方有機制聯絡懲教署,正問懲教署如何做,(再決定)是否受理案件」。陳稱感匪夷所思,比喻有病人遭醫生非禮,醫管局調查期間,「警察是否不受理這病人報案?」他之後向立法會議員求助,等候逾兩小時後獲轉介至香港仔警署錄口供。協助陳的立法會議員邵家臻稱,首次聽聞警方與懲教署有聯絡「機制」,形容事件「詭異」,令人關注警方和懲教署之間是否「官官相衛」。 明報記者 何郁慧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