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運輸跟車工人在元朗木橋頭村住所的花園內飼養兩隻狗,疑因工作繁忙無暇照料,令狗的住處堆積糞便、食水變綠色和有蟲,途人聞惡臭揭發事件。該跟車工早前承認殘酷對待動物和無牌養狗等4罪,裁判官提醒他如沒有時間就不要養狗,養狗就要負責任,終判他160小時社會服務令,以及罰款2000元。 任職夜更運輸跟車的被告陳占美(35歲),被控3項殘酷對待動物及1項無牌畜養狗隻,分別指他在去年5月31日,沒有為狗提供獸醫治療、沒有提供乾淨居所和食水,以及畜養超過5個月大狗而無向漁護署申領狗牌。 屯門裁判法院暫委裁判官馬漢璋表示,「無時間就唔好養狗」,並指被告不理會案中唐狗患有皮膚病,狗很大可能因此有傷患或死亡;雖然被告不是存心虐待狗,案中不涉「打、燒、荂v行為,但被告承認是個人疏忽致狗受苦,故判處其160小時社會服務令,並就被告無牌養狗判罰款2000元。 案情指愛護動物協會人員到涉案花園觀察,見到有大量狗糞堆積,盛載狗食水的盆子中,水已變為綠色,內有蟲和大量狗毛;其中一隻唐狗走路動作緩慢,站起身有困難,有嚴重皮膚病及「甩毛」,另一隻瑪蓮萊犬則行動自如。經檢查後發現唐狗眼睛染病,耳有蝨和兩爪發炎,體重不足。 【案件編號:TMCC294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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