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陪審團列出11項建議供警方參考,包括在羈留倉加裝閉路電視、使用X光機搜身、為羈留者戴智能手帶等。警方表示已知悉死因庭裁斷,會作適當跟進,並研究相關建議。有警務人員稱,報案室工作繁重,未必能確保每25分鐘巡查羈留倉一次,建議參考外國警隊在羈留室加裝閉路電視。 警方指出,計劃明年在大部分警署安裝電子羈留室巡查及警示系統,以拍卡器代替流水簿,並正研究在羈留室加裝閉路電視,並於明年首季於兩間警署試行。警方今年9月已開始試用電子羈留室巡查及警示系統,警員巡視後會以警察委任證拍卡作記錄。該系統設有電子警示提醒警員依時巡查羈留室。警方已於3間警署試行計劃,包括秀茂坪、紅磡及灣仔警署。 前線:25分鐘巡一次未必做到 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主席林志偉說歡迎能減輕警察工作壓力的建議。他說現時警方規定每25分鐘巡查羈留室,現實是按實際人手決定能否切實執行,「報案室工作多,壓力好大,要處理報案及行政工作」。他又說,目前內部無文明規定警員巡倉時的做法,上級亦不定期檢查流水簿。 有資深警務人員透露,報案室下午3時至晚上10時人手最吃緊,因無人專責監察羈留室,故未必能確保每25分鐘巡查一次。他又說,在秀茂坪、北角、何文田、長沙灣警署等較大的報案室,羈留室設於二樓,警員或只是到門外大叫,聽羈留者有否回應,而不會入內。他說警方一直要求警員親身巡查,但外國如澳洲警署羈留室已全部裝有閉路電視(見另稿),又有儀器監測被羈留者的心跳等,認同本港做法落後。 民權觀察成員王浩賢認為,警方應盡快在羈留倉加裝閉路電視,當羈留者有異常,應即時巡查。他指案件反映警員巡查時不認真,流水簿紀錄造假亦損害警方形象及公眾信心,促警方完善監管機制。 前年7月,涉嫌企圖非禮的疑犯林繼偉在北角警署羈留室將毛氈撕成條狀上吊死亡,死因庭今年6月裁定他死於自殺。在該案庭上作供的高級警員陳偉明及警署警長吳沛樞承認偽造巡倉紀錄,裁判官指會轉介警方及律政司跟進,調查是否有人涉使用虛假文書。警方稱正徵詢法律意見及跟進死因庭指示,案件仍在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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