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九龍灣姦劫案疑犯林永春去年5月被發現在秀茂坪警署內用電腦LAN線上吊死亡,死因庭經連日研訊後,5人陪審團昨一致裁定林永春死於自殺,並列出11項建議。死因裁判官更指出,是次聆訊所揭露的漏洞乃「不可接受」,會將相關文件呈交警方及律政司,調查是否有人製造或使用虛假文書。
警方發言人回覆已知悉死因庭裁斷,會作適當跟進,並研究死因庭提出的建議。律政司則指不會參與調查工作,但會在收到相關資料後或有需要時提供法律意見。
陪審團提11建議 科技助監察
陪審團昨退庭商議5小時後,一致裁定林永春(終年48歲)死於自殺,並提出11項建議(見表),包括建議警方採納更高科技監察系統,例如在臨時及正式羈留倉內避開廁格去加裝閉路電視、引入可錄音閉路電視鏡頭、用X光搜身、替羈留者戴上智能手帶監察生命?象,以及要求警隊資訊科技部門在得悉警署電腦上網斷線後,立刻通報相關警署。
針對改善巡邏羈留室,陪審團建議警方在流水簿(巡邏紀錄冊)上標示「不可偽造」警示及列明相關刑責、交由警方內部第三方小組定期抽查流水簿,及委派至少一名懂急救的值日警巡邏羈留室,以及在現有電子巡查警視系統上加入生物特徵科技。
至於現有《警察通例》及《程序手冊》中,陪審團認為警方應明確界定搜身程序的條件、等級和時間,並詳細演釋規例字眼定義。
陪審團亦建議警方設立部門定期巡查警署保安,另建議建築署在設計警署及施工時應持統一標準,及使用「防自殺」設計。
案件文件呈警方律政司跟進
死因裁判官高偉雄指出,本次聆訊所揭露的漏洞,例如在案發一天內(2017年5月10至11日),流水簿上已有17項懷疑造假紀錄,即警員聲稱有巡邏正式羈留室,惟閉路電視片段卻顯示沒有警員在羈留室內,他會將本案謄本及相關文件呈交警方及律政司,調查是否有人犯下刑事罪行,製造或使用虛假文書。
6月同類案亦涉造假 警:尚在調查
高偉雄特別提到,今年6月審理的另一宗疑犯前年在北角警署上吊自殺案,亦涉及懷疑有警員在流水簿上造假,對於警隊接二連三出現懷疑疏忽導致疑犯死亡,乃「不可接受」。
翻查相關資料,在北角警署該宗案件中,死因裁判官亦曾表示會轉介警方及律政司跟進。警方昨表示仍在調查案件;律政司發言人稱,由於警方現正跟進律政司的法律意見,律政司現階段不宜評論案件的具體進度及處理方向。
【案件編號:CCDI 4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