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香港首現電子支付劫案,一名戴口罩男子聲稱身上有炸彈,企圖打劫便利店,逼店員為其微信支付戶口增值1.5萬元,惟最後事敗逃去。過去香港從未發生以電子支付行劫個案,僅內地曾發生一宗相關劫案。有網絡專家指微信支付使用限制多,難以用來行劫。 操普通話口音稱有炸彈 店員按警鐘嚇退 昨日早上9時22分,一名戴口罩操普通話口音中年男子闖入長沙灣寶熙苑地下一間7-11便利店,他甫進入店內即呼叫打劫,並向店員拉高衣服,指示腰間多條電線,並掛有黑色硬物,宣稱身上有炸彈,要求店員為其微信支付錢包增值1.5萬港元,然而店員機警聲稱「做唔到諢v,再按下警鐘,賊人見事敗逃去。警方封鎖現場調查,並於附近一帶兜截但無果,警又於現場地下發現一個口罩,懷疑與案件有關,正透過翻查閉路電視追緝涉案男子。 案件暫列行劫,交由深水囃粥浀D事調查隊第七隊跟進。警方正追緝一名年約30至40歲男子,中等身材,蓄啡色和金色短髮,案發時身穿灰色長袖上衣和黑色短褲。警方呼籲,如市民就案件有資料提供,請致電36618886與調查人員聯絡。 促增值1.5萬 實每日上限1萬 根據微信支付門市現金增值規則,一般用戶可透過綁定信用卡或進行身分認證,作支付密碼設定,單次增值限額為5000元,每日上限為1萬元,而未設置密碼的戶口,每月只可增值500元。換言之,該名賊人無論如何,都無法用單一戶口劫走1.5萬元。 香港資訊科技商會榮譽會長方保僑表示,現時香港的微信支付毋須綁定銀行卡,只要用一張能收發短訊的電話卡即可開戶。現時機制下,商戶無法以支付方式「逆向過數」予顧客,只可以「增值」或「退款」。然而若無付款紀錄,商戶無法「退款」,加上每日增值額有上限,以微信支付行劫難度十分高,涉事賊人若無任何認證,最多只能劫得500元。 過去香港不時發生便利店劫案,但以電子支付方式行劫卻聞所未聞,內地則曾發生以微信支付打劫途人案件。去年11月,浙江省寧波奉化一名男子於凌晨時分持刀搶劫一名夜歸獨行女子,除了劫走女事主身上300元人民幣現金,更以微信支付「嘟」走其微信錢包內的450元餘額。不過,因內地微信支付與銀行卡綁定,代表系統內有個人身分紀錄,涉事賊人很快便被公安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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