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行會前成員兼香港商品交易所前主席張震遠,涉嫌串謀商交所時任財務總監蔡達英詐騙證監會,另被控欺詐財務公司。案件昨在區域法院第七度提訊,張透過其代表大律師麥劍祺表明不認罪。法官郭偉健將案件排期至明年7月2日開審,預計審訊期為30日,而審前覆核將於明年3月8日進行。 控方預料將傳召41名證人出庭作供,及將5段會面錄影呈堂;辯方則稱現有10名證人在列,並會爭議張是否自願接受會面錄影。 另一被告擬認罪 下月處理 被告張震遠(60歲)面對兩項控罪。欺詐罪指出,張於2013年4月向吳海璇訛稱新效控股有限公司的整體持股並未質押予任何人作抵押品,並意圖詐騙而誘使佳富達財務有限公司交出共3000萬元款項,使該財務公司蒙受不利。 串謀詐騙罪則指出,張震遠和蔡達英涉於2012年5月至2013年5月期間,不誠實地向證監會隱瞞或沒有披露關於商交所財務狀G的重要資料,導致證監會沒有就給予商交所在香港提供自動化交易服務撤回認可。蔡達英於早前透露擬認罪,法庭將於下月6日處理。 【案件編號:DCCC7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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