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去年8月21日青嶼幹線實施雙向收費後第一個上班日,出現嚴重大塞車,高峰期車龍達10公里。申訴署接獲市民投訴,調查後認為運輸署的預設及臨場應變措施均有「明顯缺失」,未能把握「黃金兩小時」應變,控制交通情G。
實施雙向收費前,運輸署在青嶼幹線收費廣場控制室設立了「行動中心」,聯同警方、路政署、青馬營辦商、機電工程署及收費系統的承辦商檢查收費廣場的運作。同時,運輸署的隧道及青馬事務組職員亦於灣仔的「緊急事故交通協調中心」監察。
事發當日,運輸署安排兩名職員由上午6時起駐守收費廣場控制室內監察。當時收費廣場中間位置正做工程,故10條收費通道只開啟了6條,職員於上午7時已察覺到往機場方向的交通漸趨繁忙,有約300米車龍,18分鐘後已延長至約2.8公里。其間職員一直與協調中心聯絡,助中心發放新聞稿,通知市民最新情G。
運輸署8時05分與警方、青馬營辦商、機電工程署、路政署商討交通改善方案,至44分才按預設應變計劃安排開放最左側收費通道(第A20號,原用作緊急車輛通道)。至9時,車龍已達10公里,運輸署總工程師及警方負責人員到現場開會,19分鐘後始調整臨時交通安排,另於10時26分加開一條近中間行車線的人手收費通道(見表)。
運署認安排未切合實際情G
運輸署回覆公署時,承認臨時交通安排「未如理想」,亦反映事前制定的臨時交通安排未能切合繁忙時段實際行車狀G。運輸署分析,導致大塞車的主因包括:水馬陣擺放得太闊及太長,令車輛轉線困難;輪候人手收費通道空間不足;人手收費時間較預期長等。運輸署又稱,預設的應變計劃不包括可即時修訂臨時交通安排,因涉重大安全考慮,須待負責人員討論後才能實施。
運署當值職員無權調度
申訴專員指大塞車主因
申訴專員劉燕卿表示,運輸署當日臨場應變「明顯思慮不周」,導致大塞車的重要原因,是當日在行動中心當值的兩名職員並無權限修訂臨時交通安排,故他們要等到9時許才有負責人到場安排應變措施,惟其間車龍不斷延長。她批評事件影響本港公共服務高效率的形象,令人難以接受。
公署建議運輸署加強職員在臨時交通安排策略上的培訓,提升他們啟動及調整應變措施的能力和敏感度,另亦須派獲授權可啟動應變措施的人員到場,以備即時調節。運輸署表示接納公署建議,已相繼落實有關建議,包括向負責審批臨時交通安排的職員加強培訓,以及在實施新項目的臨時交通安排時,派遣有權力修訂交通安排的人員在場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