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男少女營火會發生性關係 官指女方大醉男方性侵罪成
14歲女酒後「斷片」 獲短訊告知真相
【明報專訊】一群十多歲的少男少女在多市湖邊舉行營火會派對,其中兩名相識只有幾個月的男女發生了性關係,事後男生被控性侵犯。儘管那男生辯解稱,他是得到女生的首肯之後才行動,但法官在斷案時稱,女生喝得酩酊大醉,根本沒有清醒的意識去同意發生性行為,男生是惡意或故意忽視這一點,因此判罰男生性侵罪名成立。
此案發生在2016年的4月間,被告當時是15歲,受害女生只有14歲。他們倆人和同伴們一起湊錢,請他人幫忙去LCBO酒舖買了酒水,跑去湖濱沙灘上進行營火會。
據他們的友人回憶,那女孩喝得醉醺醺,不但走路都走不穩,連說話都困難,有的朋友甚至擔心,她會不會被自己吐出來的嘔吐物給噎住。
而那個當時15歲的男孩雖然也喝醉了,但狀況比女孩好很多。他在法庭上也承認,他覺得自己的意識還算清醒。
法庭文件顯示,男孩和女孩之間相識只有幾個月,關係並不密切。但在露營的時候,兩人不但相談甚歡,而且還有多次的親吻行為。
那男孩聲稱,女孩主動向他求歡,他於是就順水推舟地答應了。
而女孩向盤問的警察稱,她只記得有一個人影,相信就是那個男孩靠近,然後他們可能就開始親吻。之後的過程她就完全「斷片」,等意識再次恢復的時候,就只記得自己正在抽起褲子,而那男孩正在走遠。
第二天早晨,女孩看到一條短訊稱,她和那男孩發生了性關係。女孩回家告訴了自己的母親,並在母親的陪伴下去醫院做檢查,最後向警方報案。
多市法官克羅斯比(Kimberley Crosbie)在判決書中稱:「那個男孩可能是惡意,也可能是有意忽略女孩已沒有表達同意的能力。他和女孩一起喝酒,不可能不知道女孩喝了很多。而且當他和女孩發生性行為時,女孩的意識也是迷迷糊糊,甚至還有嘔吐。」
「而那男生對此視而不見,明知有可能那女生太醉了,他需要更進一步的查問,但他卻故意的裝作不知道。」
最後克羅斯比法官判這名不能公布姓名的男生,性侵犯罪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