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一宗活體捐肝救活素昧平生病人的好人好事,獲得社會一致尊敬之餘,更引起一番器官捐贈的討論。但突然的氣氛活躍,卻反映一直以來港人對器官捐贈的抗拒。坊間常說這是傳統觀念所致,但所謂傳統觀念又是什麼?
推己及人 與孝道不排斥
衛生署近年的器官捐贈意願調查顯示,不少受訪者拒絕的原因是希望「留全屍」,被認為與孝道精神有關。固然《孝經》有「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珔芊A孝之始也」之說,管好父母給予的身體就是孝的體現;同時宗族社會極重視喪葬,因其既有「慎終追遠」的團結家族意味及教化功能,亦代表家族的臉面而慣常隆重,賣田治喪見怪不怪,作為葬禮核心的遺體自然極其珍視,更有替遺體沐浴、化妝的傳統。
但這樣的「孝」本非古人的理想。雖然《禮記》有不少治喪規條,孔子卻說「喪與其易也寧戚」,喪禮隆重還不如內心悲傷可貴。曾參說「大孝尊親」,上引《孝經》的後句則謂「立身行道,揚名於後世,以顯父母,孝之終也」,即最大的孝應是實踐道德來令父母受尊敬,譬如傳統歌頌的忠孝之士,便不乏子路、岳飛、文天祥等殺身成仁者,慘死甚至死無全屍反而是光宗耀祖的大孝。而且原始儒家認為理想社會應是「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以同理心推己及人正是儒者的目標,這樣想來孝道與器官捐贈並不排斥。
「入土為安」 源於遠古信仰
問題的關鍵,在於儒家其實是把遠古風俗理性化,「留全屍」的意義不止於此。早在商代,貴族已流行有棺的墓葬以保護屍體,漢代更興起以玉陪葬防止屍體腐爛,完整屍體一直是喪葬重點。這源於遠古的靈魂觀:人死後靈魂不滅,變成鬼神賜福降災,只有善待死者才可獲庇祐,故「入土為安」極為重要。當然在古代宗族社會結構下,善待先人的背後自然牽涉祖神崇拜——甲骨文便有很多祈求祖先賜福消災的記述。
因而民間信仰極重視的祭祖,便有荍絰P祈福兩重意義。這正是傳統的矛盾所在:上層的儒家倡導「敬鬼神而遠之」的道德理性,下層的民間信仰卻從未消減——歷代均有大量民間神祇出現甚至獲朝廷晉封,明清文人更流行扶乩;就算是現在,車公廟、天后廟等民間宗教廟宇仍香火鼎盛。而矛盾的折中點,就是中國神祇強調道德教化,連重視人道的孔子也成為祈求對象。
或許在現代人看來,這種民間「迷信」只是舊代陋習,祭祖喪葬的目的更應在現實的孝道;但既然這樣,為何我們還要汲汲於「迷信」地留下全屍,而非實踐傳統崇尚的兼濟精神?
圖:資料圖片
文:葉雨舟 - 書呆子一名,喜歡反思中日韓歷史文化的種種,希望東方社會能重拾對東方文化的認識。
[語文同樂 第25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