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一名女嬰去年底被發現遭遺棄在西貢早禾坑燒烤場地上,身懷寫有「5月腦癱(腦癱)」的字條,社會福利署事後向法庭申請保護令。社署發言人表示,女嬰現時在保良局轄下院舍暫住,社工現正透過報章、電台公告追查其父母、監護人或親友下落,若透過可行的方法仍未能聯絡到她的父母、監護人或親友,會因應情G及長遠福祉,為女嬰訂立合適的照顧及福利計劃。 接受治療可提升自理能力 社署發言人說,一般接到警方轉介個案後,社工會跟進棄嬰的即時福利需要,盡力聯絡其親友,若親友居於境外,社署亦會尋求香港國際社會服務社的協助。此外,社工會因應情G,安排醫療、心理評估及合適住宿照顧服務等,並制訂長遠福利計劃,例如安排接受領養、與家人或其他親屬團聚等。 在2013至2016年的3個財政年度,全港65間綜合家庭服務中心共處理有關被遺棄兒童的新增個案分別為49、19及32宗。 神經外科專科醫生藍明權表示,腦癱一般是早產嬰兒腦部發展不穩,有可能腦出血破壞細胞,智力通常遲緩,抵抗力較弱,容易患上肺炎及其他併發症,壽命視乎病情而定,強調患者接受物理、職業、言語等治療及訓練,可以提升自理能力。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