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媒人黃偉民非禮罪成 官:晚節不保 判監無可避免
【明報專訊】曾擔任多個電台節目主持、現職易經講師的資深傳媒人黃偉民,涉嫌在上環教授風水課期間,藉詞與課堂的女嘉賓討論生育問題,三度非禮對方。案件經審訊後,黃昨被裁定3項猥褻侵犯罪名成立,裁判官指被告具良好社會地位,對其晚節不保感可惜,惟要保障女事主,明言判監無可避免。
官用3小時讀裁決理由
裁判官昨花近3小時讀出裁決理由,被告黃偉民(59歲)聞判後表現平靜。裁判官指黃心高氣傲,需與感化官商討,遂押後至11月17日判刑,待索取感化官和社會服務令報告。裁判官指被告或受酒精影響作出不良行為,若判社會服務令,會限制其飲酒。
裁判官裁決時稱,事主及其友人心無城府,因對掌相吉凶好奇而被被告吸引,故她們對被告當晚摸臀的不規矩行為採取較容忍態度,且不願破壞當時做冬過節的氣氛;直至被告伸手入裙底摸其私處,事主才「是可忍,孰不可忍」,離開課室後已即與友人討論被告「賤格」,當晚與母親及男友商量後報警。裁判官認為兩人誠實可靠,沒[象顯示要陷害被告。
被告早前自辯時批評事主與其友人對學問沒興趣,又指兩人身為課堂嘉賓,她們的八字供審批後已毋須再出現,所以對於有學生邀請兩人前來做冬深感不以為然,但當時並沒出言反對,只在心堙u咕嚕」。裁判官指出,當日課堂錄音只聽到被告、事主及其友人的聲音,顯示被告整晚只顧與兩人聊天,表現並非如他所言對她們不以為然,三人甚至談及「洗米華」(澳門商人周焯華)及女友Mandy Lieu事件,「談說甚歡、天南地北都談,鬘縝&捔N唔會黫搳v。
黃稱對事主不以為然 錄音證言談甚歡
辯方求情時呈上5封分別由銀行副總裁、被告妻子和學生所撰寫的求情信,形容被告是受學生尊重的老師。辯方指被告希望以教授《易經》、《論語》等學問作為餘生職業,若判處監禁,會對其學生造成很大影響,故希望法庭能輕判社會服務令。
【案件編號:ESCC265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