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血成員控襲警:警命下跪感侮辱
【明報專訊】熱血公民成員於年初旺角衝突涉嫌向警員擲水樽,被控襲警及拒捕,案件昨續審。被告辯稱施襲者另有其人,被捕期間遭命令下跪,認為是侮辱,故拒絕就範。
否認旺角衝突擲水樽 稱另有其人
被告陳柏洋(30歲)供稱,2月9日當晚見到一名黑衣男子在其左前方向警員擲水樽兩次後逃去,被告轉身觀看,其後有警員向他衝過來。對於被指是施襲者,被告稱﹕「唔係我做,兩次都唔係。」
被告表示,其後被推撞,有警員絆倒他,扯他的左腳及按住他的頭,並把他推向店舖鐵閘。涉案警員早前供稱遭被告用手推開及用腳亂踢,被告稱當時雙手早被拉住,不可能推警員,並若起腳會失平衡跌倒;當時被告聽到一把女聲3次命令他跪低,他認為自己「無做任何洁v,此要求是侮辱,堅持不下跪。
辯方質疑警員夾口供
有份制服被告的警員劉志威供稱,呈堂的閉路電視片段顯示制服被告時遭遇反抗,其間他曾跌倒。劉被盤問時承認,口供內有關當晚與他一起搬走回收箱的同袍資料純屬推測,其他口供「寫得落去就係我確認」。辯方亦質疑,劉於口供中沒有形容施襲者有戴眼鏡及面罩,與被告不符,但其口供與另外兩名涉案警員非常琣X,質疑有夾口供,劉表示不同意。案件今續審。
【案件編號:KCCC51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