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長認可貝澳堆泥 保育人士覆核
【明報專訊】大嶼山貝澳濕地附近多幅私人地皮被人傾倒建築廢料,有保育人士不滿環保署長「確認」有關活動,向高院提出司法覆核。案件昨開審,法官聽罷陳辭,押後裁決。候任立法會議員朱凱Y到高院聲援,稱不少鄉郊地方淪為「私人堆填區」。
申請人Christian Jose Lucien Masset是環保團體「爭氣行動」的前主席。代表他的資深大律師黃繼明指出,根據《廢物處置條例》第16B條,任何人於私人土地擺放建築廢物,必須得到該土地全體擁有人給予的有效許可,而有關許可須得到環保署長確認方屬有效。惟環保署長沒有考慮涉案的傾倒建築廢料活動危害當地生態,便貿然作出確認。黃認為有關法例的目的是要保護環境,故環保署長作出確認決定前,除了要考慮相關活動是否已獲土地擁有人許可,更要考慮對環境的影響。
雙方爭拗《廢物處置條例》規定
代表環保署長的資深大律師石永泰反駁,《廢物處置條例》第16B條只要求環保署長考慮傾倒建築廢料是否已取得土地擁有人許可,並沒要求考慮其他因素。石又指立法機關訂立16B條的目的,是要確保傾倒建築廢料前取得土地擁有人許可,此舉令傾倒廢物更為困難,本身已能夠保護環境。
朱凱Y到高院聲援
候任立法會議員朱凱Y昨到高院聲援,他批評現時《廢物處置條例》容許土地擁有人只需作簡單通知,便可讓土地接收廢料,令很多鄉郊地方淪為「私人堆填區」,認為應該修例。
【案件編號:HCAL4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