魁省選舉夜槍殺案 65歲男二級謀殺罪成
(滿地可23日加新社電)魁北克省2012年選舉夜槍殺案審訊﹐陪審團周二裁定案中被告二級謀殺﹑3項企圖謀殺罪名成立。
陪審團宣布裁決﹐65歲男被告貝恩(Richard Henry Bain)面無表情。12人陪審團經過11天辯論﹐不接受辯方律師的說法﹐不認為被告有精神病﹐不需承擔刑事責任。
男子貝恩被控一級謀殺﹐命案在2012年9月4日選舉夜發生﹐燈光師布朗什特(Denis Blanchette)在夜總會外面中槍死亡﹐當時魁人黨領袖馬華(Pauline Marois)在夜總會裡慶祝她的政黨贏得省選。
陪審團裁定﹐貝恩二級謀殺罪名成立。
貝恩的一項試圖謀罪名成立﹐事涉另一名後台技師卡里奇(Dave Courage)﹐他被子彈擊中。
其餘兩項試圖謀罪控罪與省警尚泊涅(Stephane Champagne)﹑幾名後台技師有關聯﹐被告開槍時﹐他們身在現場。法庭宣布判決時﹐囚犯席上的貝恩沒有反應。
他的律師說﹐這個判決不算一次勝利﹐但貝恩滿意﹐陪審團不接受他預謀殺人的說法。辯方律師格特曼(Alan Guttman)對記者說﹕「他(貝恩)很高興﹐因為以他的年紀﹐如果法庭裁定一級謀殺罪名成立﹐那等於判處死刑。」
貝恩判定二級謀殺﹐可能量刑終身監禁﹐起碼10年不得假釋。格特曼說﹐在9月初量刑聆訊陳詞﹐他準備那樣求刑。他又說﹐他會考慮是否上訴。
檢察官加利亞特薩托斯(Dennis Galiatsatos)說﹐他希望受害人滿意陪審團裁決。
辯方律師辯稱﹐貝恩在犯案時有精神問題﹐控方說被告犯案有計劃﹐有政府動機﹐魁人黨勝選﹐激發他的怒火。案發當天﹐貝恩持械﹐他戴上頭套﹐身著藍色浴袍﹐他只射擊一發子彈﹐獵槍就卡住。單發子彈擊中48歲布朗什特﹐他的同事卡里奇受重傷。
兩名男子與十幾個同事﹐聚集Metropolis俱樂部外面﹐等候魁人黨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