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父親被指在親生女兒5歲至8歲的3年間,在內地妻子離港時多次在住所強姦女兒,並涉以手機及在H邊放置腳架以相機拍攝過程。女童的母親昨續作供,她被問及是否對被告懷恨於心,稱「佢無搞我個女我無,佢搞我個女我就憎佢」,又略帶激動地稱:「我個女咁細,佢(被告) 害佢(女童)一生一世,佢細路仔無辜!」 現年9歲的女童X早前曾供稱遭被告(61歲)拍攝私處及「逼睇」色情刊物。 X的母親Y昨作供時透露,被告與她性交時曾有一次以手機拍攝照片,但其後刪除。被告亦曾與她性交前閱讀色情刊物。 母:有人曾見被告摸女胸 辯方否認 Y在盤問下表示於2013年及2014年為女兒洗澡均沒有發現其私處有異樣,但她解釋沒有留意女童的私處,女童亦不曾向她投訴下體痛。Y其後補充稱,女兒曾向她表示穿著內褲時感到下體不適。Y又說,有人曾目睹被告摸女童胸部,將事件告訴她。辯方則指被告從來沒有摸女童的胸部,亦沒有摸女童私處。Y堅稱被告曾用手摸女童私處。另一證人、法醫曾澤慈昨則表示,去年為8歲的X驗查時,發現其處女膜有撕裂舊傷口及增厚的情G,符合曾遭如手指或插入的情G。曾氏又指X的處女膜的受傷情G屬嚴重,估計她曾遭人暴力插入陰道,但未能確認次數。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35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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