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紅磡理工大學揭發懷疑坐霸王的士及盜竊案。一名穿花裙的22歲女子昨凌晨截乘的士來回港九遊車河期間,潛入理大偷取毛公仔、吉他及擴音器遭學生發現報警,由警員拘捕。她因現金不足以支付400多元車費,的士司機恐血本無歸。 被捕女子姓王,自稱理大舊生及回校欲借用物品被拒而私自取用,涉嫌盜竊罪被扣查。理大發言人證實,昨凌晨一名女子涉嫌在校內一個學生會屬會多用途房間企圖偷竊,即場被發現及報警,她非理大生。 尖沙嘴往海怡再返尖沙嘴 消息稱,昨凌晨零時許,王女在尖沙嘴天文台道截乘一輛的士往香港仔海怡半島;抵步後,王女要求司機等候落車入便利店購買一袋食品及飲品,然後返回的士要求往尖沙嘴碼頭參加遊船河派對。司機按指示又由港島過海,但到達目的地時不見岸邊有遊艇或人群。王女向司機聲稱因遲到,遊艇已開出,要求轉往河內道「K11」商場。司機行車途中,王女又突然改變主意要求再過海往中環,但的士途經理大時她又自稱為理大生,要返學校取回個人物品,司機無奈停車守候。 車費400多元 的士司機恐「白載」 王女進入理大其中一個房間疑取偷走一個結他、擴音器及一個毛公仔時,被房間內4名學生發現阻止及報警;警員到場調查,以涉嫌盜竊拘捕王女。其間苦候大半小時的的士司機欲收取400多元「港九遊」車費時,因王女身上無足夠現金,司機無奈目送王女隨警員返署。 大律師陸偉雄說,女事主偷取他人樂器等財物,被控盜竊罪,再被揭發沒有足夠金錢支付的士車費,可加控不付款而離去罪名,但後者有可能撤控,若有親友願意代付費,司機及警方願意息事寧人,則可大事化小;但若司機或警方堅持提控,她仍會被控有關罪名,但法官考慮有人為她付車費,有機會輕判。此外,若證實她有情緒或精神問題,亦是另一考慮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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