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會發律師信 促廣田新業主停收管理費 友文向非牟利機構提新租約 年期不一
【明報專訊】藍田廣田商場被領展拆售後,新業主「友文投資」被揭發計劃於下月起,向商場內5間一直繳交「優惠租金」的非牟利機構收管理費,涉嫌違反契諾規定。房委會昨日回覆本報證實已採取法律行動,向新業主發出律師信要求撤回收取管理費的做法,若新業主拒絕根據契諾行事,房委會必要時將採取進一步法律行動。據了解,新業主已向多間非牟利機構提出新租約,當中每份租約的年期不一,有機構更收到短於一年的租約,業主亦無答應取消收取管理費。
新約比一般短 議員憂損服務
立法會社會福利界議員張國柱表示,過往在領展旗下商場,一般給予非牟利機構大約兩至三年的租約,至於房委會商場更可說是「長租」,認為若租約年期少於1年,將會影響非牟利機構為社區提供服務的穩定性。
稱做法違契 房署籲勿簽租約
廣田商場新業主「友文投資」早前被揭發向商場內5間非牟利機構,在收取契約訂明的優惠租金以外,額外收取管理費,管理費金額相等於租金逾八成,事件引起社會關注。據了解,房屋署、社署等政府部門昨與各機構代表開會跟進事件,會上房署代表重申,收取管理費的做法是違反當年房委會出售商場予領展的限制性契諾要求,強調會繼續跟進事件,非牟利機構在未有定案前不應簽署任何涉及加收管理費的租約。
新約列明機構須自付維修費
據悉,新業主在事件曝光後已向各非牟利機構提出新租約,當中各機構所收到的租約條款,包括租約年期均有所不同。消息透露,有非牟利機構收到的租約年期僅7個月,亦有部分只有1年及1年零兩個月,遠較過往的3年為短。消息人士續稱,租約條款上列明各機構未來要承擔涉及維修的費用,不再由商場業主承擔。
有否收律師信 友文董事﹕唔知
針對收取管理費一事,新業主曾拋出不同方案,包括建議收取較原先建議低的管理費,但最近又向各機構表示正諮詢法律意見,「可以說是暫時擱置,但未有定案」。據悉,雙方仍在商討租約細節,暫未有最終定案,亦未有機構簽署新租約。本報昨晚致電友文投資董事之一譚繼查詢是否已收到房委會發出的律師信等細節,譚繼只回覆「我都唔知,M家唔得閒」,然後掛線。
房會﹕必要時採法律行動
房委會發言人回覆本報稱,就廣田h的福利租賃租戶被要求繳交管理費事宜,房委會已發信提醒有關業主限制性契諾的規定,並已透過房委會委聘的律師發信,要求有關業主撤回收取管理費的行動;若業主違反房委會要求,拒絕根據限制性契諾行事,會於必要時採取法律行動,維護房委會的法律權益,並會密切留意事件發展。
社署發言人亦稱,知悉房委會已透過律師發信要求有關業主撤回收取管理費。社署會繼續與房屋署及受影響機構聯絡,提供適切協助。
■明報報料熱線﹕inews@mingpao.com / 9181 4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