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章明﹕反歧視立法「最不可取」 誤指現有法例可保障性小眾 議員批無知不適任
【明報專訊】現任安老事務委員會主席陳章明將於4月11日接替周一嶽任平機會主席,陳章明昨接受本報專訪時表示,任內會推動各條歧視條例,如年齡歧視條例及性傾向歧視條例,但不會以立法為目標及不會放作「首位」,又稱立法是「最不可取」。他認為無需要推動加速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訪問中亦曾誤指現有條例可保障性小眾免受歧視,例如性小眾被公開指罵為同性戀,可以入罪,「如果佢真係公開地鬧,呢個係一個行為,可以演繹到,係入罪謋i以」。關注同志平權議員批評陳章明「無知」,不應接掌平機會。
明報記者 陳顥之
強調非保守 「長者亦是少數族群」
61歲的陳章明表示,預期平機會主席一職會是「人生最後一份工」,已預料其背景爭議大,強調自己並非外界所想作風保守,並稱在1970至80年代於英國非牟利組織工作,曾於當地推動種族歧視及殘疾歧視條例,其後雖以安老事務工作為主,但「長者亦是少數族群」,強調自己有相關經驗。本港在2014年長者人口達107萬,佔本港人口15%。
現任主席周一嶽亦有申請續任平機會主席,陳章明被問到有何優勝之處時,拒絕與周比較,但認為用「對抗式」方法難向政府爭取資源,有信心以其安老會主席經驗,能說服官員改革政策及接受平機會建議。
拒與周一嶽比較 指「對抗式」難爭資源
他承認,任內推動各項歧視條例時,如年齡歧視條例及性傾向歧視條例,不會以立法作目標及放在首位,「立法我要擺鶶怮寣A試過所有辦法唔得,先用立法襄悃M」,認為以法例規管歧視行為僅是最低標準、「最不可取」。陳續說,加快推動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與否會「睇定齱v,認為平機會已交報告予政府,應等待政府回應及讓社會認受,「性小眾要急,急在哪堙H」他稱上任後會「耐唔耐就提一提政府畀反應」,亦期望在3年任期內政府可就性傾向歧視條例展開廣泛諮詢及提出清晰方向。
早前陳章明曾對本報表示《性別歧視條例》能保障性小眾免被歧視,記者昨再問及現有條例是否能保障性小眾,陳章明再度誤稱現有4條(平機會執行的反歧視)法例能保障性小眾免受直接指罵歧視,他說「現有條例保障(性小眾)基本權益不受侵犯,呢個係(現有條例)做到,但如果要再行多一步,要大眾認同,要確認係事實婚姻,牽涉更多考慮」。
稱未細閱性向歧視研究報告 每晚惡補
記者指正,現時如有人歧視同性戀者,作出指罵,現有歧視條例是保障不到性小眾免受歧視,陳稱,「如果佢真係公開地鬧,呢個係一個行為,可以演繹到,係入罪謋i以」。他又承認,尚未閱畢平機會早前發表的性傾向歧視條例研究報告,「未細閱過,閱覽緊,比想像中更複雜」,說自己現時每晚亦「惡補」閱讀現有4條法例及外國個案。
另外,他昨接受《有線電視》訪問時,亦曾誤把「同志」稱作「老同」(老同泛指「道友」即隱君子)。
立法會議員何秀蘭指斥陳章明說法「混帳」,早前立法會議員陳志全在地鐵被辱罵其性向的事例可反映現有條例未能保障同志被指罵,認為陳章明說法是摑平機會的遴選委員會一巴,「連條例都唔熟悉,唔應該請佢做主席」,又認為周一嶽即使沒有平權經驗,上任前對歧視條例認知亦較陳章明好。陳志全說,反對立法的團體亦不敢說現時法例可保障性小眾免受歧視,批評陳章明「無知」,憂其上任後不會積極跟進性傾向歧視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