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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明報專訊】律政司去年初獲高院批出許可,起訴兩批前年在佔旺區清場期間涉違反禁制令者刑事藐視法庭,其中包括一批包括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在內20名被告,律政司被指「甩轆」沒按時在申請修改案情及重發傳票時繳付手續費,被告遂要求剔除傳票。法官昨聽畢雙方陳辭,押後頒下裁決。雙方預計日後案件正式開審的審期約為45天。
律政司一方昨指高院登記處當日沒有索取費用,容許律政司存入文件。
【案件編號:HCMP774、776-781、783-784、787-789、791-79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