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綜合發展區與一般私人收購重建項目或政府賣地不同,當中無指定完工時限,若涉及修改設計,發展商必須重新申請。有業界人士稱,過去發展綜合發展區時,因業權分散,遇上有業主提出反對發展便容易觸礁,當中油塘綜合發展區項目即是一例。 統一規劃爭議 改「一拆五」 油塘東源街及仁宇圍用地於1998年由政府劃為單一大型綜合發展區,冀可統一規劃發展,但區內部分業主傾向單獨發展,結果項目拖拉多時,至2012年政府為加快發展步伐,決定將綜合發展區範圍「一拆五」,並同時放寬地積比率,但卻遭外界批評失去綜合發展區統一規劃發展的原意,至今一拖17年未有進展。 發展局稱城規會因應情G改變 發展局回應稱,為令綜合發展區的用地得以落實發展,城規會會因應情G改變,在規劃過程中將合適的綜合發展區用地,改劃作其他用途或將用地劃分為較小的發展支區,務求加快發展步伐。 政府文件曾交代綜合發展區的原意,指劃作綜合發展區是鼓勵發展商整合土地,以便有足夠面積提供社區休憩設施,令發展項目的布局更具效益,當中黃埔花園、城市花園、時代廣場、愉景新城等是顯著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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