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已故全國政協副主席霍英東留下逾300億元遺產,長房子女霍震宇及霍麗娜早前向高院申請擱置家族成員前年達成的「大和解」協議,並重開罷免霍震寰作為遺產執行人的聆訊,但被高院拒絕。他們後來上訴得直,上訴庭同時下令他們若打算申請推翻和解協議,須於28天內提出。霍震宇昨日第五度向法庭申請延期,獲上訴庭批准,限期將延至明年1月31日。 要求罷免霍震寰任遺產執行人 上訴庭副庭長林文瀚昨日甫開庭便表示,早前收到報告指長房成員之間的調解未能成功,雖然他們或會再嘗試調解,但林官表示已經給予足夠時間,若訴訟是無可避免便應展開。長房兒子霍震寰及霍震霆一方均表示,不反對霍震宇一方的延期申請。長房女兒霍麗萍一方表示,會努力維持家庭和諧。 霍英東的二房和三房一方表示,他們無辜被捲入長房之間的遺產訴訟,又指遺產本已預留2億元給他們作律師費,但至今仍未能從中提取,三房成員霍顯揚更要搬離曾經與霍英東同住的山頂大宅,遷到西貢居住。據悉,霍英東的胞妹兼其中一名遺產執行人霍慕勤上月已去世。 林文瀚表示,無法阻止霍震宇一方提出訴訟,決定批准霍震宇一方的延期申請,但強調這是最後一次延期。此外,長房各子女庭上同意,平均分擔二房和三房於數次延期申請時所花的訟費。 本案源於霍震宇於2011年要求罷免親兄的遺產執行人身分,並指他侵吞家族公司逾16億元資產。兄弟其後達成「大和解」,惟霍震宇後來指霍震寰隱瞞霍老南沙項目的回購協議細節,質疑他欲侵吞遺產,遂向法庭申請擱置和解方案,並重開撤換遺產執行人的聆訊。 【案件編號:CACV13、16-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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