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警方處理佔領運動手法引起聯合國關注。聯合國禁止酷刑委員會周三(9日)就港府實施《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的狀G,發表9頁審議報告(Concluding Observations)。報告主要關注項目包括佔領運動時,警方向示威者使用過度武力,又關注有過千名示威者被警方以暴力對待。報告就事件提出5點建議,包括促請全面公開《警察通例》的使用武力指引(見表)。 人權監察促警正視 香港人權監察歡迎報告建議,並指當中已不點名關注前警司朱經緯懷疑毆打途人案和七警案,促請政府正視問題。 政府發言人:最低程度武力 政府發言人表示,感謝並尊重委員會的意見,會依據現實環境和情G適當判斷,按照香港獨有情G落實委員會實際可行的建議。針對報告指警方使用過度武力,發言人表示,警方有嚴謹的武力使用守則及嚴格的培訓課程,警員所使用的武力都是根據當時情G所需、為了完成合法任務而必須使用的最低程度武力。 報告指出,警方處理79日佔領運動時,過度使用武力,包括催淚彈、警棍及胡椒噴霧,亦關注有報告指警方向超過1300人使用武力,其中約500人要入院治療。另外,委員會關注有指控稱警方在示威期間,以涉及性侵犯的言語威脅打算離開的示威者。警察投訴方面,委員會指警方投訴警察課(CAPO)就佔領運動接獲的500多宗投訴中,只有約170宗屬可匯報(reportable)個案。 關注警曾威脅性侵示威者 報告提出5項建議,包括政府應為針對佔領運動時警方過度使用武力的投訴展開獨立調查;適當起訴濫權的疑犯,涉嫌包庇及縱容濫權者的人亦應被控;公開《警察通例》及其他相關的武力使用指引等。 曾出席委員會聆訊的民權觀察成員沈偉男表示,歡迎委員會報告,認為報告充分反映他們對警方濫權的不滿及訴求,特別是明確建議警方公開《警察通例》,可見委員會相當憂慮其過度使用武力,他促請警方不應以保安理由拒絕公開相關守則。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