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倫多華人及東南亞法律援助中心律師吳瑤瑤對警方此舉持全盤肯定態度﹐稱「這是一件好事」。 她說﹐從市民角度講﹐警員佩機後﹐知道自己已經被攝入畫面﹐行為必會比較端正﹐可減少和市民衝突。對警員來說﹐如果遭到不實投訴﹐有畫面作證﹐也有機會講清楚。 就在2013年7月27日晚上,18歲青年耶添(Sammy Yatim)在多市一輛505路街車上,當街車駛近登打士西街夾Bellwoods Avenue時,他因拔出一把利刀,遭到場的警員James Forcillo連開9槍擊斃。 多個倡權的壓力團體都認為警方濫用武力,而涉案的警員James Forcillo面對二級謀殺罪名。 其後舉行了一次有關警方如何與精神障礙者打交道的公開聆訊。聆訊中提出警員佩戴攝像機的建議。 目前加拿大、美國、英國等的警隊﹐已有使用隨身攝像機的﹐一些警隊正打算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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