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校逾半校董 特首掌任命權
教協質疑干預學術風險大
【明報專訊】近日各大專院校鬧出有關委任校董會成員風波,教協翻查各大學條例及院校網站,發現身兼10間法定專上院校校監的行政長官,可在當中4間院校直接委任逾半數校董,當中演藝學院的比例最高,特首可委任83.3%校董。教協發現,特首梁振英上任以來委任70名校董,近三成是現任及前任人大或政協委員,身分獨立成疑。
教育局發言人回應,政府十分重視院校自主及學術自由,是根據相關法例委任大學的校董會成員及主席,一直恪守「用人唯才」的原則,考慮院校運作和香港高等教育發展的需要,以委任合適人選。
教協指出,現時有10所法定專上院校(包括八大院校、演藝及公開大學)受獨立的法例規管,但大學條例賦予校監龐大權力,政治干預學術風險極大。
梁委70人 近三成人大政協
教協指回歸前,港督作為大學校監時大都非常克制,僅是禮儀上的角色,批評梁振英委任大量親信進入校董會,掌控大學人事任命,干預院校施政。根據教協統計,特首可分別在嶺南大學、公開大學及教育學院委任55%至58%校董,足以掌控校董會投票結果,特首在演藝學院更可委任83%校董。特首委任校董的比率,以中文大學最低,佔12%。
身兼港大校董的教育界立法會議會葉建源及教協秘書黃碧雲,曾就梁振英涉刪港大名譽博士名單一事去信港大求證,但港大以「保密」為由拒回應。教協指出,可見特首運用權力的過程純屬黑箱作業。教協建議政府應檢討現行的大學條例,包括特首是否應兼任各院校校監、削減或取消特首委任的校董會成員數目、引入更多師生代表以及增加校監行使權力時的透明度。
梁振英上任後,委任被指是「梁粉」的胡曉明、歐陽伯權及廖長城,分別出任城大、嶺大及科大校董會主席,又委任行政會議成員李國章出任港大校董會成員,及續任任滿6年的教院校董會主席彭耀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