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人直銷電話投訴升兩倍
私隱署倡修例准登記拒收 監管現3漏洞
【明報專訊】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2013/14年度接獲308宗直銷電話投訴,按年升近兩倍。公署調查發現91%市民曾接真人直銷電話,幾乎全部受訪者都對此感覺滋擾,且有近四分之一人在一周內接到逾6個直銷電話。本報翻查民間促銷電話資料庫,發現過去一個月內,本港至少有逾6000個活躍的直銷電話號碼。不過,真人直銷監管有三大漏洞,除了來電者身分不明、境外來電難追查,來電者避談是否持有事主個人資料亦可逃避私隱條例的監管;公署已去信商務及經濟發展局,要求修例准市民登記拒收真人直銷電話,商經局長蘇錦樑稱持開放態度,但聲稱要考慮直銷行業涉及2萬個職位。
活躍直銷號碼逾6000
私隱專員公署委託港大社會科學研究中心,於今年3月以電話訪問534名市民,結果有91%曾接到真人直銷電話,相比2008年同類調查結果的84%上升7個百分點,99%認為直銷電話構成滋擾;23%人在受訪的過去7天內接獲6個或以上直銷電話,遠高於2008年的8%。相反,僅6%受訪者認為從直銷電話中有得益,較2008年的13%下跌7個百分點。
99%市民感直銷電話滋擾
另外,55%受訪者曾接獲能直呼其名的直銷電話。新修訂的《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去年生效,規定使用顧客個人資料作直銷用途前須得其同意,若顧客要求停止使用個人資料,公司須照做,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50萬元及監禁3年。
私隱專員蔣任宏指出,17%受訪者不知有關法律權利,可要求來電者停用其個人資料作直銷。而公署在處理直銷電話投訴時,發現不少來電由境外撥出,另來電者若避談是否擁有事主個人資料,而佯裝胡亂「cold call」推銷,亦難透過《(私隱)條例》入罪。
事實上,修訂條文生效至今一年多,公署共轉介18宗個案予警方,至今無一成功定罪,當中11宗更因證據不足已結案。
蘇錦樑:對修例態度開放
對於公署建議修訂《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把真人直銷電話納入拒收信息登記冊,商經局長蘇錦樑昨回應稱持開放態度,但認為要考慮電話直銷行業涉2萬個職位,並要兼顧是次調查發現16%受訪者會透過直銷電話交易。
資訊科技界議員莫乃光憂慮部分依賴電話直銷行業如財務、美容業抗拒受監管,因相對派傳單、電郵等宣傳成功率通常不足1%,是次調查結果發現有6%人自覺從直銷電話中「得益」,效益相對算高。但他同意須加強監管,立法會復會後將會提出質詢,並要求在相關事務委員會討論規管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