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推「最嚴」電雞規限
市民憂效小
違規逾3次扣車 非法改裝罰款 問責外賣企業
廣州的電動自行車(俗稱「電雞」)問題根深柢固,縱使政府曾推出如限行等規定,仍未能杜絕電雞違規行駛等亂象。早前,廣州市人大表決通過《廣州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下稱《規定》),從交通違規、停放充電、非法改裝等作出規範,例如違規多次要扣車、外賣快遞企業問責,號稱史上最嚴。不過,市民雖樂見政府加強規管,但認為處罰太輕,實際效果成疑。
廣州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負責人指出,在制定《規定》過程中曾在線上線下做問卷調查,收回5萬多份,點擊量逾2000萬次,逾八成贊同加強管理電雞,反映這是一個大眾極為關心的議題;在綜合各界意見後,修改《規定》草案100多處,經表決通過後,只待省人大常委會批准便可正式公布執行。
電子監控蒐違法證據
非機動車道限速15公里
《規定》對電雞交通違規、停放充電、非法改裝等作出多項規範。交通違規方面,除了規定要依法行駛,以及在非機動車道(單車、電雞專用車道)限速不超過15公里和不可逆行外,亦提出交警部門可使用電子監控、測速儀等設備蒐集違法證據。此外,多次違反交通法規,或有3次以上違規紀錄且無視交警部門通知及處理的電雞會被扣留,並規定未滿16歲禁止駕駛電雞。
針對電雞充電引發火災問題,《規定》提出禁止攜帶電雞及其蓄電池進入升降機;禁止在建築物的公共空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樓梯間充電。
禁攜電雞入公共空間充電
至於非法改裝,《規定》禁止商家生產及銷售可改裝的電雞;個人作非法改裝罰500元(人民幣,下同)至5000元不等;經營者為他人非法改裝最高罰5萬元,有3次非法改裝被罰紀錄者,再犯則最高可罰款10萬元。
《規定》也對外賣及速遞企業問責,擬對相關企業的電雞核發專用號牌,企業要定期檢查電雞;在按照遵守交通規則為前提下,合理確定配送時限和路線,包括考慮騎手步行、等候等因素,以免騎手為趕時間而違例行駛;加強騎手管理,包括對一周內有3次以上嚴重違法的騎手實行派單管控。此外,企業若一個月內受處罰騎手人數超過騎手總人數15%,將被行政處罰。
市民:上午扣車下午買輛新
雖《規定》號稱最嚴,但本報訪問多名廣州市民均有所保留。多數受訪者表示,政府有意規管是好事,但對成效存疑。有市民稱處罰仍然太輕,難起阻嚇;亦有人質疑:「交警怎樣徒手抓電雞?就算用監控拍攝到證據,事後能否找到駕駛者?」更有人對扣車處罰一笑置之:「上午扣車,下午就買一輛新的,才千多兩千元。」另一方面也有電雞駕駛者表示,限速只會更易造成堵塞及碰撞,可能更危險。
明報記者 陳子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