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炒房稅法去年實施 成效未知 成立公司可以較低稅率炒房
政策難防住房金融化 未阻住房成本租金走高
【明報專訊】有地產會計師向媒體稱,雖然加拿大稅務局已加大力度執行新的反炒房稅法(anti-flipping tax)來壓低房價,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投資者未必乖乖地向政府上繳稅款。
聯邦稅務機構的天網系統,正在捕捉到一些因個人原因而匆忙出售物業的普通房主,而這些業主本身卻並未意識到,他們快速出售物業的舉動可能會自己帶來高額的罰金。
自2023年1月1日起,任何人如果在購入物業後的365天內又賣出該物業,包括共管柏文樓花,都必須將利潤申報為營業收入,不能享受非資本收益或主要居所的免稅額。
加拿大稅務局表示,它已經派了4個專門的審計小組去監控安省和卑詩省的高風險地區的房地產交易。
加拿大稅務公平組織(Canadians for Tax Fairness)的政策分析師薛立波(Silas Xuereb)表示,「這是在堵塞一個漏洞。但如果沒有更廣泛的政策來防止住房金融化,這一趨勢將繼續推高房屋和租金的成本。」
聯邦政府開始實施反炒房稅法時表示,這項改變將減少市場上的投機性需求,有助於冷卻過度的價格增長。2022年的預算案也預測,這項稅收改變每年可帶來2500萬加元的收入。
但與房地產投資者合作的特許會計師們則另有看法。「人們會再等一陣子才賣掉他們的房產,或是成立一家公司,以便宜得多的稅率來倒賣物業,一切都會照舊。」
財政部(Department of Finance)表示,現在談論新法是否成功為時尚早。財政部發言人表示,2023稅務年度是反炒房稅法實施第一年,這一年的全面數據要到2025年才能獲得。
例如,某物業業主在出售物業時獲得30萬元的收益,他如果將這筆收益申報為營業收入,就意味着要向聯邦政府支付收益大約一半的金額,即160,590元。這大概是資本收益的2倍。而許多靠炒賣翻新房屋為生的投資者通常會成立公司,以註銷許多開支,同時也將其利潤申報為營業收入,因適用的公司稅率低得多,只有12.2%(適用於年淨營業收入少於50萬加元者)。
會計師鮑爾斯(Tyler Powers)表示,新法確實為房地產交易的徵稅方式提供了急需的明確性。
「只有那些試圖鑽空子的人,那些故意買下一處房產,遷入後再賣出,並試圖聲稱這是主要居所的人,才會受到這項改變的影響。而這類人只佔炒房者的少數。我們預期稅務局將會花更多時間與當地市政府及土地註冊處聯繫,以了解物業轉手及申報錯誤的情況。」如果納稅人在申報時故意作出虛假陳述,稅務局將處以應繳稅款的50%的數額作為罰款。
稅務局發言人稱,反炒房規則旨在解決政府所關注的問題,即某些從事住宅房地產炒賣的納稅人,不正確地將其利潤申報為資本收益,或者在某些情況下,還申請了主要住所免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