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妨礙司法 青年缺席聆訊上訴遭撤
[2024.07.24] 發表
【明報專訊】2019年副學士男生在迷你倉藏有煙霧餅,還押期間茖潀W朋友協助刪去其Google帳號資料,他與其中一名朋友受審後被裁定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協助副學士生的男子被判監4個月,他不服定罪,原定昨於上訴庭申請上訴許可,但他未有出席。法官就他缺席視為放棄上訴,除非他有恰當解釋,否則不會推翻是次決定。
上訴申請人黃俊燁(22歲)昨早無出庭,亦無法律代表到庭。律政司代表甫開庭指申請人缺席,並交代早前未能將書面陳辭交予申請人,警方到其住址找不到他,要求法官將他視作撤回或放棄申請上訴 。上訴庭法官潘敏琦應其律政司申請,命令撤回上訴。翻查資料,申請人2022年9月被判囚4個月,已服刑完畢。
【案件編號:CACC 180/22】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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