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警夾公仔出術 判240小時社服
【明報專訊】35歲男警於休班期間,在屯門華都商場一間夾公仔店,用磁石拖走9隻公仔至公仔機的出口,公仔總值逾2000元。男警早前承認一項盜竊罪,昨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官指知法犯法須加刑
感化官建議法庭判處中度社會服務令,裁判官鄧少雄則稱,執法人員知法犯法屬加刑因素,而被告求情時從未提及其警員身分,考慮後決定上調刑罰至240小時社服令。
被告周君(報稱公務員)於2024年1月13日,在屯門屯利街1號華都花園商場1樓42、48B及52號舖偷竊9隻公仔,總值2044元。據悉,被告現已停職。
案情指「夾公仔」店老闆在案發當晚發現被告行為可疑,透過閉路電視看見被告以磁石牽引機內公仔的鐵鏈,把公仔拖至機器出口。老闆及其友人隨即找被告對質,要求搜袋,被告不理會且企圖逃跑,終被制服。老闆在被告的褲袋和隨身袋內搜出9隻公仔,價值共2044元;及後翻查其他店舖的閉路電視,發現被告以同樣手法拖走公仔。
被告及後被捕,警誡下稱「我沒有偷任何東西」,在警誡錄影會面中保持沉默。案發時,被告戴口罩、全身黑衣及戴上黑色漁夫帽,他亦被搜出一塊正方形磁石。
【案件編號:TMCC 97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