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頒令 張秀賢破產
【明報專訊】中大學生會前會長、元朗前區議員張秀賢被指在政圈向多人借錢不還,已退休通識科教師賴得鐘早前借款16萬予張,惟張只還2萬元,賴追討不果,遂入稟高院申請張破產。因張秀賢昨沒有出席聆訊,法官陳靜芬頒令張破產,有關書面理據押後頒布。
張昨缺席聆訊
呈請人賴得鐘曾任考評局通識教育科科目委員會主席及香港通識教育教師聯會主席,他昨有出席聆訊,拒絕回應傳媒查詢。
呈請一方在庭上表示,張秀賢昨沒有到庭,要求法庭頒令張破產,又透露張的誓章就債務沒有抗辯,亦無提出任何爭議;而賴、張兩人之間曾協商,張已償還2萬元。法官聽取呈請方陳辭後,批准頒令張秀賢破產。
張秀賢曾為學民思潮成員,於2014年「佔中九子」案被控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等罪,判處200小時社會服務令。賴得鐘去年8月入稟區域法院,指曾於2020年11月11日至2021年5月27日四度借款合共16萬元予張秀賢,至去年2月到期還款,張仍沒有還款。經協議後,張曾承諾會每月還款5000元予賴,但最終只償還2萬元,賴於是入稟追討該14萬元欠款。
【案件編號:HCB 177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