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財務專家:劉佩凝戶口曾向屠龍隊長轉帳24萬
【明報專訊】屠龍小隊和無名組織等涉策劃2019年用炸彈殺警案,昨在高院步入第39天審訊。財務專家檢驗2019年9月至12月間第7被告劉佩凝的戶口紀錄,發現她多次向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匯款,涉款逾24萬元。專家在辯方盤問下稱,警方曾向他提及由黃及劉管理的眾籌Telegram頻道「育龍」,但警方沒要求他分析戶口的資金來往與眾籌的關係。
法證會計師李騰耀以財務專家身分作供,他在警方財務組負責法證會計工作。李稱他檢驗相關戶口紀錄後發現,2019年9月至12月間,劉佩凝分別在其PayMe戶口及馬會戶口存入逾35萬及37萬元,並分別提款逾29萬及35萬元。劉亦從一名叫陳奧文的捐款者獲得4萬元匯款,並先後7次向黃振強匯款共逾24萬元。李亦指有人向劉匯款時,在交易紀錄寫上「香港人反抗」。
代表劉佩凝的大律師馬維騉盤問時指出,從劉的戶口紀錄可見,有人經不同馬會分行存款,故存款人應該不是劉一人,而是由公眾存款,李同意辯方猜測。馬又問,陳奧文將馬會戶口內約4萬元悉數轉移至個人銀行戶口,會否琣X有證供指劉指示「家長」將捐款交給陳,法官張慧玲打斷發問,稱相關問題已非專家範疇,應交由陪審員自行思考。
馬問李是否知道Telegram頻道「育龍」或「春天花花」,李稱警方曾向他提及「育龍」,但沒提及「育龍」的管理人或用途,警員亦「無話資金流向分析要同眾籌拉上關係」。
劉戶口1月逾200宗入帳
稱符眾籌現象「不能斷定是」
馬又問,劉在2019年9月至10月期間戶口獲逾200宗入帳,是否出現「眾籌模式」,李認為符合眾籌的現象,但不能斷定一定是眾籌。
【案件編號:HCCC164/22、255/23】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