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山頭試爆土彈男子罪成
【明報專訊】警方2019年底在屯門的偏僻山頭拘捕3名男子,稱他們當時涉測試引爆炸彈,其中一人否認「串謀導致爆炸」罪,案件早前在高院法院審訊。陪審團昨以6比1大比數裁定被告罪成,還押逾4年的被告聞裁決後表現冷靜。法官押後求情及判刑,待控辯雙方商討日期。
同案已認罪被告徐天樂、何健忠已提供背景報告,但控方表示被告關嘉耀拒絕提供教育、工作、身體和家庭背景。法官黎婉w表示法庭需要知道相關資料,下令辯方提供被告背景報告。
被告關嘉耀(現32歲,報稱無業)被控2019年11月某日至12月14日,在香港與徐天樂、何健忠及他人串謀藉能遙距引爆的土製無線射頻控制裝置導致爆炸,該等爆炸性質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
控方開案陳辭稱,3人打算製造爆炸品置於路障或拋入警署。在2019年11月,關嘉耀於遊行活動認識徐天樂及何健忠,徐任職中學實驗室技術員,何則是註冊電業工程人員,二人知識有助製造爆炸品和裝置。被告為統籌角色。三人在屯門小冷水路山坡測試失敗,離開時被捕。
【案件編號:HCCC210/21】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