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看文史:夜(je6)
【明報專訊】近來香港緊隨內地腳步大談夜經濟,一邊戮力糾正東九夜消費重地觀塘工廈,一邊政界紛紛尋覓夜市場地——卻很少談論疫前的不夜城為何面目全非。是往者不可諫?不過歷史的意義就是教訓,如果目光放遠一點,看看夜對古人的意義,又會否多一點思考空間?
夜話
「日出而作,日入而息。鑿井而飲,耕田而食。帝力於我何有哉?」被譽為詩歌之始的〈擊壤歌〉,述說遠古和平得不問執政者的生活。在古人眼中,作息應跟從太陽,畢竟彼時物質不豐,夜間照明是奢侈品,早期典籍的「燭」不是見於禮儀就是貴族生活。古代朝廷亦很早上班,《詩.雞鳴》謂「東方明矣,朝既昌矣」,日出時百官已齊集,直至明清仍主要是卯時(清晨5至7時)上朝,而有「點卯」一詞。正是與白天辦正事相對,不少野史雜述取名「夜話」,最知名為宋代惠洪《冷齋夜話》,保存軼事闡述詩學的同時,亦被《四庫提要》批評「喜作妄語」。
夜行
古代律法有「犯夜」之罪,即擅自夜行——明明後世物質漸豐,宵禁卻成為常制。原因可見於《周禮》:周代有專責禁止夜行的「司寤氏」,以防盜賊與作歹(鄭玄注)——在武力與視野等治安效率不強的古代,維持太平最佳辦法是限制時間空間。後代仍之,除奔喪與患病臨盆可夜行,就算貴冑也受限制,還是小官的曹操便曾棒殺犯禁的漢靈帝寵宦親戚而立威(《三國志》裴注),唐代宦官郭里旻醉酒犯夜被杖殺更連累治安官員貶官(《舊唐書.憲宗上》),至明清仍有笞杖犯夜者之律。踏入近代,戰亂下戒嚴宵禁仍常見,現在夜市舉世知名的台灣,解嚴不過是三十多年前的事。
夜市
辛棄疾〈青玉案.元夕〉:「蛾兒雪柳黃金縷。笑語盈盈暗香去。眾裏尋他千百度。」佳節「糖黐豆」在現代是常識,在古代則是無奈:只有元宵才暫停宵禁而可自由約會,不少才子佳人故事都於元宵邂逅。不過歷史上也有過放肆的夜經濟:中央衰微的中晚唐,揚州「夜市千燈照碧雲」(王建詩)、廣州「蠻聲喧夜市」(張籍詩),大城市不再嚴格宵禁;宋代更大縮宵禁,把起點延後至近半夜,《東京夢華錄》中「州橋夜市」的食物甚至比現代夜市豐盛。這兩個夜生活蓬勃的朝代正是商品經濟暴升的時代,不知對久無夜生活的香港來說,又是否足以說服爺爺與孫一起泡酒吧?
■葉雨舟
書呆子一名,喜歡反思中日韓歷史文化的種種,希望東方社會能重拾對東方文化的認識。
文:葉雨舟
圖: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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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文同樂 第66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