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者旅保計劃 七成削賠額8減半
【明報專訊】疫後首個暑期旅遊旺季將至,消委會發現,即使所收保費與一般成人無分別,近七成旅遊保險計劃調低長者在醫療費用及人身意外項目的最高賠償額,有8個調低至計劃原有保障額之50%,削弱長者的外遊保障。消委會指出,即使旅程目的地和日數相同,個人保費亦可相差兩倍,四人家庭保費更可相差近6倍,賠償額亦相差甚遠。消委會稱理解業界做法可能出於風險管理考慮,但認為隨着人口老化,長者旅遊消費亦不菲,業界應提升長者旅遊保障。
個人保費差逾兩倍 家庭近6倍
消委會早前向26間保險公司蒐集單次旅遊保險計劃資料,發現以到訪較熱門的亞洲地區(如日本、韓國、泰國、馬來西亞)七天短途旅程為例,個人保費介乎79至263元,相差逾兩倍;「家庭計劃」則以一個四人家庭(包括父母及兩名未成年子女)為例,不同計劃的保費低至157元,高見1052元,相差近6倍。
對比2016 年齡上限多放寬至85歲
即使保費相若,保障項目、條款及範圍也甚有差異,特別是年長消費者的受保年齡上限和保障額均有不同。消委會對比該會於2016年專為長者旅遊保險做的市場調查,發現大部分公司已放寬承保人購買單次旅遊保險計劃的年齡上限;由當時主要70至75歲,上調至80至85歲。當年只有三成計劃不設承保年齡上限,事隔7年,今次調查中只有少於三成半計劃(9個)不設年齡上限。
有公司「加價」 七旬保費貴四成
與2016年調查一樣,今次亦分別有逾六成半及近七成計劃調低長者在「醫療費用」及「人身意外/個人意外」可享的保障。「寶豐保險」的計劃對「高齡」人士定義最嚴謹,把65歲以上受保人在「人身意外/個人意外」的最高賠償額降至原有保障額50%,例如意外身故或永久傷殘,原有保障額為25萬元,長者為12.5萬元。有8個計劃將70歲和75歲以上受保人的保障額下調至原有保障額的50%;「美亞保險」沒調低長者最高賠償額,但70歲的受保人需額外繳交逾40%保費。
消委會亦提到,旅遊保險「醫療費用」保障額上限的差距顯著,最低10萬元,最高120萬元,當中約半僅提供最多50萬元保障。另外,消費者除了需注意海外住院現金的最高賠償額,亦要留意不同計劃所設的「每天」賠償上限。
(消委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