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巍案事件簿
●2002年10月9日,李昂報警聲稱,其女友、來自北京的21歲中國留學生趙巍失蹤。
●2002年10月20日,趙巍的屍體藏於一個旅行箱,棄屍在卑詩內陸斯特夫湖附近。
●2002年10月23日,李昂乘飛機離開加拿大返回中國。
●2003年5月12日,加拿大皇家騎警立案起訴李昂二級謀殺罪。
●2004年6月,中國公安部向加拿大司法部要求到加拿大蒐證,被加方拒絕。
●2007年11月,時任卑詩省議員關慧貞提出質詢,時任聯邦多元文化國務秘書肯尼答允聯絡聯邦司法部長。
●2008年8月,時任卑詩省議員關慧貞、范和富、戴慧思和苗錫誠去信加拿大聯邦司法部長、公共安全部長、多元文化國務秘書和皇家騎警,要求各方會晤趙巍雙親。
●2008年10月6日,趙巍父母趙子生及楊寶英及表姐李軍軍抵達溫哥華會見警政官員。
●2009年中方拘捕李昂,2012年9月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李昂故意殺人罪成立,判處無期徒刑,李其後上訴,改為過失殺人,判有期徒刑7年。
●2014年,北京法院判決,易名李佳明的李昂賠償趙巍父母113萬人民幣。但至今趙巍父母未收到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