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家翁持豪宅買居屋 議員促綠表報資產
【明報專訊】碎屍案揭發死者前家翁鄺球持有價值逾7000萬元的何文田加多利山豪宅單位後,於翌年買入葵涌居屋尚文苑一個單位。有立法會議員認為本港資助房屋供不應求,房委會日後可要求居屋綠表買家購入單位前申報資產及入息等,以防止濫用政府資源。
根據土地註冊處資料,鄺球於2019年10月已持有一個價值7280萬元的加多利山物業,2020年再以約218萬元購入葵涌居屋尚文苑一個高層單位,並向銀行借貸約207.3萬元,本報以此推算,買方相等於向房委會繳付約11萬元首期,即單位售價的5%。按目前房委會機制,居屋買家若具綠表資格,最低只需付5%首期,白表買家則最低需付10%首期;若以此推算,單位買家或屬綠表資格。
黃碧如:房委不排除檢討機制
招國偉:為個例檢討影響大
按目前機制,公屋住戶若以綠表申請購買居屋,毋須通過入息及資產等審查。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梁文廣認為,事件反映房委會現行居屋申請機制存漏洞,認為房委會日後可要求居屋綠表買家於買入居屋前須申報有否持有其他私人物業及資產等,以防有人濫用公營房屋資源。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主席黃碧如表示,需待房委會完成跟進個案後,視乎結果處理,若有需要,不排除檢討目前居屋申請機制。房委會委員、公屋聯會總幹事招國偉稱,房委會容許公屋住戶以綠表、即免入息審查的資格申請居屋,原意為騰出公屋,認為有關個案屬極端例子。他說,若因應個別例子而檢討整個居屋機制,影響甚大,認為需了解個案具體細節,才可清晰知道涉事者有否涉及瞞報等。
房署:旨在鼓勵騰公屋單位
房署回覆查詢稱,根據現行政策,公屋住戶以綠表資格申請居屋單位,並沒入息、資產及物業擁有權的限制,但所有家庭成員須簽署同意,若購得居屋會交還公屋。房署稱有關安排旨在鼓勵有能力置業的公屋住戶購買居屋,騰出其公屋單位,加快公屋流轉。房委會表示會持續檢視有關安排,並「正跟進鄺球的個案,就個案的具體細節,不在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