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國歌「毋須歌詞」 控方:《榮光》本質貶華 張家朗奪金片換歌 被告稱練剪片、二創
【明報專訊】27歲無業男前年涉將劍擊選手張家朗於奧運奪金的頒獎禮片段,配上反修例運動歌曲《願榮光歸香港》,並把片段發布至YouTube。被告否認一項侮辱國歌罪,及一項侮辱區旗罪的交替控罪,為首宗侮辱國歌罪的審訊,昨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辯方要求控方釐清立場——是將國歌奏唱音頻消音及用其他歌曲干擾構成侮辱,還是用《榮光》取代國歌才犯法。控方回應稱,換上《榮光》構成侮辱國歌,指該曲性質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造成貶損。
另外,控方有意傳召警署警長徐志聲以研究《榮光》的專家身分作供,最終獲裁判官接納其專家證人身分(見另稿);案件押後至3月29日續審。
控方案情指出,2021年7月26日張家朗在東京奧運男子花劍個人賽奪金後,同日被告鄭榮進(27歲)將一段名為「張家朗奧運男子花劍牌頒獎禮(榮光版本)」涉案影片上載至個人YouTube帳戶,截至去年7月有逾9.7萬觀看次數。
控方:《榮光》音樂也象徵「解放香港」 被告:不知背後意思 覺旋律感人
案情指,《榮光》是眾所周知的示威歌曲,宣揚解放香港及革命,「毋須歌詞,其音樂已象徵該些意思」。去年4月,被告在警誡錄影會面下,聲稱動機是練習剪輯影片,及製作「二次創作」技巧;他不知道《榮光》背後意思,認為歌曲的旋律感人,才剪輯到頒獎禮片段內。被告去年7月21日被捕。
控方稱「侮辱」一詞有法定解釋,即損害國歌的象徵及標誌的尊嚴;《榮光》本質的意義、公眾對它的理解,會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造成貶損,故換上《榮光》構成侮辱國歌。
上載4天後轉為私人影片 後轉「不公開」
警方網罪科偵緝警員李嘉汶供稱,她在涉案影片上載的4天後,發現已轉為私人影片,警方無法觀看。直到去年7月,李發現涉案影片由私人轉為不公開,警方循超連結可以觀看。李同意,當影片設定是私人時,只有上載人可以觀看;當影片設定是非公開時,觀眾不能從搜尋器上找到該影片,只有管有如同「密碼」的超連結,才可找出及觀看該影片。
【案件編號:ESCC136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