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纏身」社工入選註冊局紀委會 勞福局促重新考慮 原定今起新一屆任期 名單未刊憲 消息稱涉陳虹秀
【明報專訊】社會工作者註冊局負責處理註冊社工違紀行為的紀律委員會備選委員小組成員任期昨(15日)屆滿,新一屆成員原定今日上任,惟政府上周五刊憲時未有公布名單。本報綜合3個消息,有關名單已獲註冊局通過,但有獲提名的小組成員官司纏身,勞工及福利局不點名要求社工註冊局「重新考慮」。據悉該獲提名者為曾被控暴動罪的社工陳虹秀。
陳虹秀:現階段無回應
勞福局:刊憲前註冊局應處理
陳虹秀回覆查詢稱,現階段就事件無回應。勞福局昨回覆稱,就委任註冊局紀律委員會成員一事,早前已要求註冊局於刊憲安排前先認真處理及回應部分註冊局成員就提名人選所提出的強烈關注。
勞福局稱,註冊局須按照《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的規定及精神行使法例授予的公權,時刻以公眾利益為依歸,不偏不倚地履行法定職責,以處理社工註冊、續期及紀律等事宜。
註冊局:適時檢視提名安排
社會工作者註冊局主席伍銳明書面回應本報查詢時稱,不評論個別提名人選情G。伍稱,該局早前已根據《社工註冊條例》第26(1)條,按法定要求委任備選委員小組成員。有關憲報公布事宜涉勞福局,註冊局現階段不評論,註冊局會適時檢視有關提名安排,有需要時討論有關修訂。
社工註冊局轄下的紀律委員會根據《社工註冊條例》處理註冊社工違紀行為,聽取投訴人和被投訴社工證供,裁定投訴是否成立後呈交註冊局裁決。註冊局每次在備選委員小組委任5人出任委員會,包括不少於3名社工和兩名非社工成員。每名備選委員小組成員須獲兩名註冊社工提名,再由社工註冊局通過,名單會提交勞福局,經刊憲方式委任(見右圖)。
據了解,社工註冊局早前已將逾170人備選委員小組名單交勞福局,勞福局曾以名單上有部分成員牽涉未完成刑事檢控的案件,而公眾對成員的誠信和品格有一定期望,故要求註冊局「重新考慮」,惟未有訂下再次提交名單的期限。據悉,註冊局就相關小組名單並非「一致決定」,而是「大比數通過」,部分委員對社工陳虹秀的提名「有保留」,並曾就陳的個案在大會上獨立討論。
翻查資料,「陣地社工」陳虹秀等8人,在2019年8月31日灣仔衝突中被控暴動罪,前年在區域法院獲裁定表證不成立,律政司不服裁決提出上訴,案件將於明日(17日)審理。
有獲提名者向本報表示,上月已收到社工註冊局來信表示提名已通過,獲通知出席今年3月的簡介會。該獲提名者稱本港法制奉行「無罪假定」原則,條例無列明有案在身者不能參與,認為只要學歷和經驗符合資格就可參與,期望當局不論基於什麼理由否決某人的參與,最少清楚告知獲提名者「出局」的原因。
明報記者 施晉宇 張煒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