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盤管工涉一晚五度性侵分居妻 事主指被告稱「一日未簽紙離婚 一日係我老婆」
【明報專訊】現年43歲的地盤管工疑不滿分居妻子與男友人共度中秋,一晚內多次強姦雞姦事主,其間綁起事主雙手掌摑斥罵,又用樽插事主下體,致身體多處瘀傷。地盤工被控4項強姦罪及一項「未經同意下作出的肛交」罪,他不認罪昨日在高等法院受審。被告警誡下稱在分居妻子同意下性交;事主作供稱,被告當時說未正式離婚,明言「有性需要就會搵你」,她叫被告「放過」她。
控罪指,被告C.S.C.於2019年9月14日在葵涌4度強姦X(現42歲),以及與X肛交。控方開案陳辭指,被告曾離婚及育有兩名女兒;他於2014年在交友平台結識女售貨員X,二人翌年結婚,被告不時居於X在葵涌的公屋住所。2019年,被告欠債財困致兩人關係轉差,同年7月起發生爭執,被告歸還鎖匙及提出離婚,X表示同意,其後他們沒有聯絡。
事主與男友人度中秋後返家
被告闖寓所 推入屋犯案
當年中秋節即事前一晚,X和男友人K外出至深夜回家,X開門之際,被告突然現身及推她入屋,X意識到被告有所企圖,驚慌哭泣。被告取出高跟鞋和絲襪要求X穿上,並扯破其內褲,用USB電線綁起其雙手,他掌摑X及責罵對方中秋節相約他人。被告在沒使用避孕套下和X性交,X拒絕並叫不要打她、「唔好搞出事」。
被告冒認事主邀男友人開房
接荂A被告查看X的手機及與K傳信息,他因K回覆而氣憤,稱不想見X的容貌,於是用衣服掩蓋其面部,虐打X後與她性交兩次,X亦應被告要求口交。被告又冒充X邀請K到酒店開房,K答應令被告憤怒,他用護膚品瓶子插入X陰道,再與X肛交和性交。
事主指案發前一月亦遭性侵
稱念一場夫妻沒有追究
被告疲倦入睡後,X向鄰居求助和報警,警員同日清晨上門,叫醒裸睡的被告及把他拘捕。X被驗出陰道有被告的DNA和精液;她的胸部、手部和大腿有多處瘀傷紅腫。被告在警誡下以粗言稱,「我係有×佢(事主),但係無強姦佢」。
X透過視象系統作供表示,被告於案發前的8月到住所取走物品時性侵X,但她念在一場夫妻沒有追究。被告案發時曾向X喝道「一日未簽紙離婚,一日都係我老婆,幾時有性需要我就會搵你」,X回應「不如你放過我啦……係咪想同我復合?鍾意一個人點會咁謘H」審訊下周一(9日)續。
【案件編號:HCCC28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