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涉非禮女傭獲撤控 事主入稟索償28萬
【明報專訊】商人蕭澤偉涉於住所內兩度非禮外傭,早前被控兩項非禮罪,惟因該菲傭已離港,獲控方撤控。外傭去年12月21日入稟區域法院,指遭蕭澤偉性騷擾,包括將勃起的陽具壓在其臀部,外傭事發時全身發抖,事後需接受心理輔導,亦因而提早終止合約,故要求蕭澤偉賠償逾28.4萬元賠償及書面道歉。
早前撤控 因女傭已離港
入稟狀指,原告為一名菲籍外傭,自2021年1月10日受僱於張莉莎,同年3月10日抵港,與僱主及丈夫蕭澤偉住跑馬地一個單位。同年4月21至22日晚上,只有外傭與蕭澤偉在單位內,其間蕭多次性騷擾原告,包括按摩其肩膀及手臂,擁抱她及摟住她的腰,從後抱起她及拍她的肚子,撫摸她的臉、親吻其頭髮,並嗅她的頭髮和脖子,更將勃起的陽具壓在她的臀部,提出以金錢換取外傭為他按摩及在他面前「做運動」。
原告多次拒絕蕭澤偉的性要求,並要求他停止性騷擾,而蕭當時應知道原告感到遭冒犯、羞辱和威嚇。同月23日,原告因性騷擾提早終止僱傭合約並離開該單位,最終在去年1月26日向平等機會委員會投訴。
原告在入稟狀指,蕭澤偉對她的性騷擾違反《性別歧視條例》,要求法院宣告蕭的行為違法及令他作書面道歉。基於原告事後經常失眠及發噩夢,並因暫時失去工作須回到菲律賓,直至去年8月才獲受聘新工作,要求蕭支付20萬元感情損害補償、74,080元收入損失、10,325元食宿支出及其他懲罰性賠償。
【案件編號:DCEO 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