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500元看守禁錮 少年判入教導所
【明報專訊】一名大學生2020年疑遭禁錮在牛頭角一間酒店房內,其女友和母親被勒索5000元,事主最終自行逃離酒店,涉案的8男1女被控非法禁錮等5罪。其中一名18歲少年涉為500元報酬協助看守該大學生而被捕,其後缺席法庭聆訊。他早前承認各一項非法禁錮及不依法庭指定歸押罪,昨於區域法院被判入教導所。
監管期再犯事 缺席聆訊
暫委法官李頌然總結案情指出,案發時16歲的被告李英斌(現年18歲)承認於2020年5月15至16日非法禁錮事主X,他稱到達牛頭角工業家酒店後才知悉X被禁錮,為了500元酬勞負責看守X,其間曾揪住X的衣領,提醒他合作。X逃離後,被告同日被捕,其後獲准保釋候訊。
被告去年4月缺席法庭聆訊,並在6月因販運私煙被捕,還押至今。辯方解釋,被告曾因淋紅油判入勞教中心,本案發生時尚處於勞教中心的監管期,他因不慎違反宵禁令,擔心須還押而沒到法應訊及往警署報到。
李官引述勞教中心等報告指出,被告不珍惜保釋機會,再次犯事及被捕,談及其罪責時亦表現迴避,故認為再判入勞教中心對他的幫助不大,教導所會較合適。案中9名被告案發時年齡介乎13至24歲,分別被控非法禁錮、勒索、藏毒、兩項盜竊共5罪。其中案發時13歲的男學生早前認罪判感化12個月,17歲的劉家豪亦認罪,判入教導所。
【案件編號:DCCC 706/21、41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