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重可停牌 謝偉俊曾停一年
【明報專訊】被律師會獨立紀律審裁組裁定違反專業操守的律師,最嚴重可暫時吊銷執業資格或除名。過往較為人認知的案件,是律師謝偉俊為雜誌拍攝近乎全裸照片及過度宣傳,被律師會獨立紀律審裁組裁定違反專業操守「8宗罪」成立,判停牌21個月及罰款5萬元,他其後上訴至高等法院,獲撤銷兩項控罪,停牌減至1年,最終上訴至終院被駁回,須即時停牌1年。
拍裸照及過度宣傳 上訴至終院
謝偉俊於1997至1999年因多次違反專業操守,於2005年被獨立紀律審裁組裁定「8宗罪」全部成立,指控包括謝偉俊為雜誌拍攝裸照、不恰當宣傳及損害同業聲譽等,判停牌21個月及罰款5萬元。
謝偉俊事後在高等法院上訴,獲上訴庭撤銷其中兩項控罪,包括接受傳媒訪問時指同業是「吸血鬼」,以及向傳媒表示當時的女友白韻琹在其律師樓提供婚姻輔導,明示或暗示謝是離婚案專家;其拍攝全裸或半裸雜誌封面及不恰當宣傳等6項指控則維持原判。上訴庭將其停牌期減至12個月。
2008年謝偉俊再就其餘控罪向終審法院上訴被駁回,須即時執行停牌1年,事件前後歷時近10年。
今年初律師會曾宣布對顏曉婷律師事務所展開調查,其後認為其獨營執業者顏曉婷不適宜執業,暫吊銷其執業資格並介入律師行。本報當時引述消息稱,律師會接獲多名市民投訴,經調查後發現顏曉婷律師事務所涉違反《律師帳目規則》及有不誠實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