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亞加拉海洋樂園重開 動物權益成員被禁進入
部分人從未入場及公開評論
【明報專訊】尼亞加拉的海洋樂園(Marineland)現已重開,但有多人在那之前收到被禁止進入樂園的通知書,包括律師、導演和科學家,但當中一些人根本從未到該旅遊景點。
該通知書指,收信人「被禁止進入名為加拿大水上樂園公司的物業」,並且「在任何時候以任何理由」都不能進入有關物業,明知故犯者將按「擅闖他人物業」(Trespass to Property Act)被起訴,若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0元。信件簽署人是海洋樂園擁有人霍爾勒(Marie Holer)。已於上周六復業的海洋樂園拒絕應要求接受訪問。
美國非營利組織 「動物最後機會」(Last Chance for Animals,LCA)的加拿大法律顧問迪莎(Miranda Desa)稱,她於上周二收到有關通知書。有關通知表明,禁今不僅適用於迪莎本人,而是整個組織,包括「其僱員、志願人員、代表、代理人、董事及附屬機構」。該組織有成員於去年8月兩度造訪海洋樂園,錄下海豚和白鯨秀的視頻,並將視頻及其投訴一併送交警方跟進。海洋樂園因無執照使用海豚和鯨魚進行表演並娛樂遊客,於去年12月被警方提出刑事指控。動物園監察組織Zoocheck發言人萊德勞(Rob Laidlaw)稱,他於上周初收到有關通知書,而他曾在多年前亦收過類似通知書。不過,收到通知書的其他人則感到大惑不解,卑詩愛護動物協會(BC SPCA)首席科學家杜波伊斯(Sara Dubois),以及紐約市亨特學院(Hunter College)動物行為及保育項目教授貝克(Liv Baker)也是該組織的顧問並收到有關通知書,兩人均稱從未到過海洋樂園,亦沒有公開談論過該樂園。